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。日前,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《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意见》),旨在确保涉企行政检查“既不越位、也不缺位”。4月1日下午,浙江召开新闻发布会,介绍相关情况。
发布会现场
据悉,《实施意见》由总体目标、重点任务、组织保障3部分组成。其中,重点任务包括规范行政检查主体和人员、清理并公布行政检查事项清单、优化行政检查方式方法、严格行政执法检查标准、统筹实施“综合查一次”、规范行政检查行为、全面推行行政指导、强化行政检查监督、强化数字赋能9个方面。
行政执法工作面广量大,一头连着政府,一头连着群众。为更好发挥执法功能,浙江提出“管住风险、无事不扰,有呼必应、护航发展”的理念,执法机关、执法人员在规范企业经营行为的同时,通过主动指导、教育、引导,帮助企业防风险、减负担、添活力,进而带动就业、惠及民生,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。
“《实施意见》除了不折不扣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任务外,还结合浙江实际谋划了一些务实有效的新举措。”浙江省司法厅厅长戴纪现场介绍,浙江将推动建立分级分类的检查制度,综合风险程度、信用评价等情况,对企业画出肖像,实施差异化检查,总的原则就是逐步实现好的企业少查或不查,对于食品药品等涉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点行业,还是会依法依规开展检查,确保消除隐患、守住底线。
“综合查一次”是浙江首创。戴纪称,浙江将进一步在提质增效上下功夫,全面推行多部门“一张表单通查”、跨部门简单事项“委托查”等举措,严控入企检查频次、时间和人数,确保进一次门、查多项事、一次到位,最大程度减轻企业迎检负担。
如何判断执法人员入企检查是否规范?戴纪补充表示,执法人员入企检查的标准程序和规范要求在于“亮证执法、亮码检查股票配资有多少家,无码不查、无码无效”:“每一个码对应一次入企检查,全程上线、全面留痕,企业通过扫码就可以清楚知道谁来查,查什么,结果怎么样,并且对检查过程进行评价。”现场检查未亮码或行政处罚决定书无码的,企业可以向行政执法监督机关举报,行政执法监督机关要依法依规处理。